3月15日晚间,重庆啤酒(600132)公告,控股子公司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嘉酿)以重庆钰鑫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钰鑫集团)损害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嘉威)的公司利益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索赔7亿元,2021年3月12日法院受理。
此前,钰鑫集团控股子公司重庆嘉威向重庆啤酒起诉索赔8.2亿元。
3月15日,重庆啤酒报收91.00元,跌5%,换手率1.12%,总市值440.41亿元。
重庆啤酒诉称钰鑫占用重庆嘉威资金
天眼查App显示,重庆嘉威曾用名重庆佳威啤酒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重庆市建桥工业园(大渡口区)金桥路17号,法定代表人尹兴明,成立于1999年3月29日,注册资本3457万元。
股东三名,钰鑫集团占60.31%,重庆啤酒控股子公司重庆嘉酿占33%,钰鑫集团工会委员会占6.69%。
此次诉讼,原告重庆嘉酿,被告钰鑫集团,第三人重庆嘉威。
公告称,被告作为重庆嘉威大股东,未经重庆嘉威的公司决议程序长期非法占用重庆嘉威的资金。根据重庆嘉威2019年《审计报告》,钰鑫集团占用重庆嘉威的资金金额达人民币69954.329165万元。
原告重庆嘉酿诉请被告钰鑫重集团第三人重庆嘉威,返还占用资金人民币69954.329165万元(具体以重庆嘉威的数据或者司法审计数据为准)以及对应的资金占用利息,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产生的律师费损失人民币30万元及诉讼费用。
案件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公司预计本次公告的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具体影响。
此前重庆嘉威起诉重庆啤酒索赔8.2亿元
记者获悉,今年2月4日晚间,重庆啤酒曾发布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参股子公司重庆嘉威就其与重庆啤酒的合同纠纷,开庭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诉讼请求金额由约6.4亿元,变更为约8.2亿元。
据了解,重庆嘉威于2020年9月27日向重庆一中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上市公司重庆啤酒、重庆啤酒新区分公司、重庆啤酒北部新区分公司、重庆啤酒六厂为本案被告,上市公司关联方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嘉士伯天目湖啤酒(江苏)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安徽)有限公司、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嘉士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同为本案被告。
今年2月公告显示,变更后的《民事起诉状》原告仍为重庆嘉威,增加了六个被告: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嘉士伯天目湖啤酒(江苏)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安徽)有限公司、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嘉士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在变更后的《民事起诉状》中增加了三项诉讼请求,新增诉讼请求金额人民币18300万元,其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因子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销售啤酒、因嘉士伯关联企业在重庆销售嘉士伯旗下品牌产品,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暂计18000万元,利息损失暂计300万元;并要求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嘉士伯关联公司等共同被告为其损失、本案诉讼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变更诉讼请求后,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金额暂计人民币82215万元。
重庆啤酒认为,公司已按照涉案《包销协议》及其他各项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正积极准备应诉,主张公司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