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副食品,一直长期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最近大家比较关注美国对华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作出反补贴初裁,小编从网上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9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RefillableStainlessSteelKeg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
强制应诉企业NingboMasterInternationalTradeCo.,Ltd.的补贴率为15.78%,
PenglaiJinfuStainlessSteelProductsCo.,Ltd.的补贴率为144.30%,
回复调查问卷的中国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补贴率为15.78%,
其他不合作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补贴率为144.30%。
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9年8月13日对本案作出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10.10.0010、7310.00.0050、7310.29.0025和7310.29.0050项下产品。
2018年10月11日,应美国国内企业AmericanKegCompanyLLC于2018年9月20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发起双反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德国和墨西哥的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8年11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同时对进口自德国和墨西哥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初裁。据美方统计,2017年美国自中国进口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的进口总额约为181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