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珠海横琴润创投资企业、深圳市博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飞宏筑信投资企业就成立合伙企业(即润慧投资(深圳)企业(有限合伙))订立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总和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华润雪花啤酒投资、横琴润创、深圳博慧及飞宏筑信分别出资人民币1.5亿元、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10万元及人民币2.999亿元。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的底层资产为(1)华润雪花啤酒投资的低效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因其产能调整停产的工厂的土地使用权及或土地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或(2)风险控制委员会认可的华润雪花啤酒投资的其他低效资产。
订立合伙协议之理由及裨益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专营生产、销售及分销啤酒产品。近年来,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产能优化,以致其拥有的部分啤酒厂已不再运营。
鉴于其他订约方于资产管理的经验及房地产管理及投资的专业知识,成立合伙企业及可能将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啤酒厂出售予合伙企业(倘该等出售落实)或可使华润啤酒能够利用土地重新开发及/或向第三方出售相关土地或相关使用权资产,最大限度地实现该等工厂所在土地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