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91 )
正面盈利预告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以及董事会可获得的最新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较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大幅增加至少50%。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由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 I V 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以及董事会可获得的最新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较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大幅增加至少50%。
有关增幅主要源于:(i)产能优化和组织再造相关的员工补偿及安置费用减少;及(ii)其他收入中的玻瓶使用收入和出售固定资产所得溢利增加。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对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目前可获得的其他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并非基于由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核或审阅的任何数字或资料,并可能作出修改和调整。应将以本公司的二零二零年全年业绩公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详情为准。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
黎宝声
香港,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简易先生、侯孝海先生(首席执行官)及黎宝声先生(首席财务官)。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黎汝雄先生、端木礼书先生及Richard Raymond Weissend先生。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则为黄大宁先生、李家祥博士、郑慕智博士、陈智思先生及萧炯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