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名男子在超市购买了一桶啤酒,结果付完款之后却发现啤酒过期了。男子向超市提出10倍索赔的要求,却遭到了超市拒绝。事后男子就投诉到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目前相关部门也作出了回应。
据悉,黄先生是在2021年1月2日中午在该超市买的啤酒,他买了一罐5公斤装的“凯尔特”啤酒,这桶酒的价格为159元。另外他还在超市购买了一提纸巾,还有其他一些饮料等,总共消费195元。
黄先生结完账之后发现这桶啤酒是过期的,这桶啤酒的生产日期是2019年10月1日,有效日期截止到2021年1月1日,而他购买的时间是1月2日,明显已经过期。黄先生认为,超市销售过期产品,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所以找到了超市服务总台,要求他们给自己10倍赔偿。
生产日期2019年10月1日,有效日期截止到2021年1月1日
超市的经理表示,他们没有及时检查产品的日期,确实有错在先,他们愿意给黄先生300元作为赔偿。可是黄先生不同意,始终坚持要10倍赔偿。因为双方僵持不下,所以黄先生就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投诉。
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之后,也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发现,黄先生购买的这箱啤酒是该超市所售该批次、该包装啤酒的最后一桶,这批条码也已经下架。而且在超市盘查货物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再发现这类啤酒。
后来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阳市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也组织了双方对其进行调解,但是调解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所以监管部门建议黄先生走法律程序。
超市的经理还透露了一个细节,他们认为黄先生的消费行为很不正常,他可能是一个职业打假人。之前在调查监控的时候,他们发现黄先生之前就来超市踩过点。他那几天来超市都没有进行消费,而自己的啤酒刚一过期他就来买了,而且是在收银台付完款之后,直接向服务总台进行的索赔,这也太过巧合了。
很多人认为,超市没有对过期商品进行提前清理,将过期食品出售,确实有错。但是黄先生的做法很明显也有问题,如果是想对超市进行警告,那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解的时候,黄先生应该接受赔偿建议,可他却始终坚持要求10倍赔偿,让人不得不怀疑他的目的。不过也有人支持黄先生维权,认为超市就是做错了,就应该按照10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