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0-020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12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12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的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本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12 月22 日、12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