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1-00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青啤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执行董事3人,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共5人通过视频接入方式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为8票。公司监事会主席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克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签署有关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框架协议及确定其交易上限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青岛啤酒优家健康饮品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生产及销售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1年交易的上限金额为18,976万元,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同意公司与青岛智链顺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供应链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1 年交易的上限金额为59,340万元,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3、同意公司与青啤集团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1年交易的上限金额为1800 万元,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4、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王少波代表公司签署三份框架协议,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相关事宜,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连交易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确认对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连交易没有且不存在利益关系。
全体独立董事确认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连交易从公司角度而言:
1. 于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实施;协议、交易上限及定价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2. 公司董事会就该等关联/连交易所履行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董事长黄克兴、执行董事于竹明和王瑞永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五名非关联董事(含四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