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我们中小企业保驾护航,把我的诉讼纠纷处理得非常好,真的很满意!”11月16日,博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鲁自力一行来到辖区焦作市某印铁制盖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回访,企业负责人看到法院的人员来回访,一个劲地对法院工作赞不绝口。
鲁自力回访的这家位于博爱县境内的高科技小微企业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门从事各种马口铁印刷的企业。该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目前,该公司在全国拥有固定客户60余家,年印铁能力1万余吨,年产值4000余万元。公司安排周围农村劳动力90余人,受到了一致好评。
今年年初,鲁自力等人在走访小微企业时来到焦作市某印铁制盖有限公司,在座谈时,该公司反映新郑汴京啤酒有限公司拖欠其货款,并且新郑汴京啤酒有限公司已经停产,货款有可能还不了。鲁自力在仔细了解拖欠货款的一些情况后,向该企业提出建议,对欠款的新郑汴京啤酒有限公司的账户进行诉前保全,并及时诉讼。随后,法院受理原告焦作市某印铁制盖有限公司与被告新郑汴京啤酒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承办人鲁自力依法冻结了新郑汴京啤酒有限公司账户并及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随后,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新郑汴京啤酒有限公司欠原告焦作市某印铁制盖有限公司货款366550.94元,现原告焦作市某印铁制盖有限公司同意被告新郑汴京啤酒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4日前支付200000元,余款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如被告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欠款,原告可按剩余欠款及利息一并申请法院执行。
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但法院的法律服务没有停止。博爱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工作中,将继续对涉诉企业进行回访,确保企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区域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程贵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