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304384X/202102-00004
信息分类:审批结果
发布机构:怀远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1-02-01
有效性:有效
生效时间:2021-02-01
废止时间:暂无
名 称:蚌埠工厂搬迁/新建80万千升/年啤酒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蚌埠工厂搬迁/新建80万千升/年啤酒生产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怀水保〔2021〕4号
华润雪花啤酒(安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我局于2021年1月8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申请《蚌埠工厂搬迁/新建80万千升/年啤酒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请示。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4.90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一级标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2,林草植被恢复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覆盖率15%,渣土防护率98%;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地面积计征,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4.90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 20%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表,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水利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