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0日讯 “在一家大型超市里见过,卖的是真便宜,甚至低到1块钱一罐,远远低于青岛啤酒易拉罐的市场价格。”近日,青岛市李沧区有消费者反映,在当地部分超市的货架上见到了一款假冒青岛啤酒的“特制啤酒”。与正品的青岛啤酒相比,这款山寨啤酒相似度极高,只是罐身中间的啤酒名字和英文/拼音不同而已。
来自青岛市场监管官微、青岛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消息显示,消费者提到的这款山寨啤酒已被查处。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在平度市的生产厂家罚款55万元。
“青麒啤酒”还是“青岛啤酒”?“1+8”链条式“山寨”啤酒商业混淆案告破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经过100多天的调查取证、追根溯源,最终破获了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山寨”啤酒商业混淆案件,涉案商户最终被罚款55万元。
案件要从今年5月17日说起。当天,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反映位于平度市某仓库内经营的“青麒牌特制啤酒”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500ml易拉罐青岛啤酒(经典)”的包装、装潢在色彩、文字、图案及各要素的组合上极为近似,侵权恶意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予以严厉查处。
接到举报后,当地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案件线索进行研判,确定办案思路和证据收集要点。在对货物仓库全面检查、查验进货记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在酒水库一个废弃的纸箱里有12罐“青麒牌特制啤酒”,20000多提啤酒的进货单,当事人也对经营“青麒牌特制啤酒”的事实供认不讳。
随着调查取证的全面展开,执法人员在查验上千张销货凭证基础上,奔走于平度市13个乡镇(街道)150多家超市、商店调查取证,全面查处上下游关联的违法行为。同时,在举报人的积极配合下,对下游8家商超现场销售“青麒牌特制啤酒”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全面净化了市场消费环境。
图/历时100多天,青岛破获涉及1家经销商和8家销售商超的“1+8”链条式“山寨”啤酒商业混淆案件。(图片来源:青岛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上半年青啤营收、净利双创“新高”,“山寨案”已非首例
8月25日,青岛啤酒发布2021年半年报,交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双创历史新高的“年中答卷”。报告显示,青岛啤酒共实现产品销量476.9万千升,同比增长8.2%;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2.9亿元,同比增长16.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4.16亿元,同比增长30.22%。
与此同时,借生产和销售山寨“青岛啤酒” 非法获利的案件近期也多次出现。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在今年8月31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中,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泉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就位列其中。根据案件线索,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泉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侵犯“雪花”“青岛啤酒”以及“TSINGTAO”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侵权产品是当事人利用回收的旧啤酒瓶生产销售的,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1年7月,德州市市场监管局依照《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没收侵权产品,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自天眼查APP的信息则显示,9月3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雪帝啤酒有限公司、青岛百奥酒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判决书显示,原告青岛啤酒诉称,两被告生产、销售的“特制啤酒”产品的包装、装潢与原告“500ml易拉罐装青岛啤酒(经典款)”产品的包装、装潢极为近似,“搭便车”意图明显,其行为足以引人误认为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为原告产品或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本案裁判显示,被告山东雪帝啤酒有限公司、被告青岛百奥酒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原告相同或近似的包装、装潢的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万元等。
闪电新闻记者 杨玉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