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副食品,一直长期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最近大家比较关注美国对涉华不锈钢啤酒桶作出双反产业损害初裁,小编从网上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涉华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作出双反产业损害初裁
2018年11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Refillable Stainless Steel Keg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同时对进口自德国和墨西哥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初裁。裁定被主张存在政府补贴和倾销的涉案产品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8年12月14日对此案作出反补贴初裁,2019年2月27日对此案作出反倾销初裁。
2018年10月11日,应美国国内企业American Keg Company LLC于2018年9月20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发起双反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德国和墨西哥的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10.10.0010、7310.00.0050、7310.29.0025和7310.29.0050项下产品。据美方统计,2017年美国自中国、德国和墨西哥的进口总额分别约为1810万美元、1180万美元和570万美元。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