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92)
董事、行政总裁及董事委员会变动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
(1) 因其他业务之个人承担,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侯子波先生(「侯先生」)已辞任;因此,侯先生亦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投资委员会主席;
(2)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副主席李永成先生(「李先生」)获调任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此外,李先生作为董事会主席,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投资委员会主席;
(3)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姜新浩先生(「姜先生」)获调任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副主席。姜先生出任投资委员会成员将维持不变;
(4) 本公司副总裁戴小锋先生(「戴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
(5) 熊斌先生(「熊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上述变动于2021年2月2日开始生效。
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辞任
因其他业务之个人承担,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侯子波先生(「侯先生」)已辞任;因此,侯先生亦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投资委员会主席。上述变动于2021年2月2日开始生效。
侯先生及董事会均确认,侯先生于辞任之时,侯先生及董事会间并无不同意见及概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本公司之证券持有人注意。就侯先生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董事会藉此机会致谢。
董事调任—董事会主席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副主席李永成先生(「李先生」)获调任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此外,李先生作为董事会主席,将出任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投资委员会主席。上述变动于2021年2月2日开始生效。
现任董事李先生的履历载于本公司网站(www.behl.com.hk)「关于北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栏。
除本公司网站披露内容外,李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位。
本公司与李先生并无签订董事服务合约,但有签订董事委任函。虽然李先生的委任并无指定任期,惟彼须按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轮值告退并于股东大会寻求重选连任。根据董事委任函,李先生有权收取由董事会参考市场水平厘定之酬金总额大约1,750,000港元一年。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及于本公布日期,李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李先生并无拥有本公司股份之权益。
董事会并无其他有关调任事宜需要本公司股东知悉之事项,亦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v)条所须披露之资料。
董事调任—董事会副主席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姜新浩先生(「姜先生」)获调任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副主席。姜先生出任投资委员会成员将维持不变。上述变动于2021年2月2日开始生效。
现任董事姜先生的履历载于本公司网站(www.behl.com.hk)「关于北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栏。
除本公司网站披露内容外,姜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位。
本公司与姜先生并无签订董事服务合约,但有签订董事委任函。虽然姜先生的委任并无指定任期,惟彼须按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轮值告退并于股东大会寻求重选连任。根据董事委任函,姜先生有权收取由董事会参考市场水平厘定之酬金总额大约1,450,000港元一年。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及于本公布日期,姜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姜先生拥有本公司20,000股普通股股份之权益。
董事会并无其他有关调任事宜需要本公司股东知悉之事项,亦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v)条所须披露之资料。
委任执行董事
本公司副总裁戴小锋先生(「戴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于2021年2月2日开始生效。
戴先生的履历如下:
戴小锋,44岁,同时担任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戴先生为中国高级会计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其后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戴先生于2002年至2004年出任华颐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于2006年至2014年出任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戴先生于2014年加入本公司为财务副总监,于2019年12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于2021年2月2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戴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位。
本公司与戴先生并无签订董事服务合约,但有签订董事委任函。虽然戴先生的委任并无指定任期,惟彼须按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轮值告退并于股东大会寻求重选连任。根据董事委任函,戴先生有权收取由董事会参考市场水平厘定之酬金总额大约1,450,000港元一年。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及于本公布日期,戴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戴先生并无拥有本公司股份之权益。
董事会并无其他有关委任事宜需要本公司股东知悉之事项,亦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v)条所须披露之资料。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戴先生加入董事会。
委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熊斌先生(「熊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于2021年2月2日开始生效。
熊先生的履历如下:
熊斌,54岁,同时担任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熊先生为中国工程师,毕业于同济大学机械学院热能工程系,并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熊先生于1999年加入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多年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经验;于2011年加入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战略投资部工作多年,累积了丰富的战略及投资管理经验。熊先生于2021年2月2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熊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位。
本公司与熊先生并无签订董事服务合约,但有签订董事委任函。虽然熊先生的委任并无指定任期,惟彼须按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轮值告退并于股东大会寻求重选连任。根据董事委任函,熊先生有权收取由董事会参考市场水平厘定之酬金总额大约1,450,000港元一年。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及于本公布日期,熊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熊先生并无拥有本公司股份之权益。董事会并无其他有关委任事宜需要本公司股东知悉之事项,亦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v)条所须披露之资料。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熊先生加入本公司。
承董事会命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李永成
主席
香港,2021年2月2日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李永成先生(主席)、姜新浩先生(副主席)、赵晓东先生(副主席)、戴小锋先生、熊斌先生(行政总裁)、谭振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武捷思先生、林海涵先生、施子清博士、杨孙西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