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晚间,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万元-1900万元,同比增长103.9%-105.7%;基本每股收益0.05元-0.07元。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
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为:
1、2020年,公司与(2018)渝0103民初30492号借款纠纷、(2018)川 01民初1985号借款合同纠纷、(2020)渝05民初1325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吴小蓉、方芳分别达成债务和解协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此三项债务和解产生的收益是构成公司扭亏的重要因素之一。
2、公司所涉(2018)川01民初3724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原告为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18)川01民初5373号票据追索权纠纷(原告为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及(2019)川0112民初6523号票据追索权纠纷(原告为日照晟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及经济犯罪,已驳回原告起诉并移送拉萨公安机关处理,公司目前不承担相关民事责任。故公司对已计提的负债进行相应调整,该调整对本报告期损益产生重要影响。
3、2020年度,公司啤酒销量相比2019年度有较大增长,主营业务利润增长是本年度公司扭亏为盈的重要因素之一。
4、公司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公司因被诉案件对应债务形成的利息支出,债务和解形成的重组收益以及移送拉萨公安机关处理的对应案件已计提负债的调整,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预计为5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