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那叫一个豪爽。然而,如果超量喝酒,喝到吐血,还能叫豪爽吗?
2022年2月9日,《宜兴日报》第3版块发一则社会新闻,标题为:《过年聚餐别做“拼命三郎” 一男子饮酒过量致呕血》。
新闻说,宜兴市民张先生大年夜就与亲朋好友一起喝酒,大年初一又继续喝。连喝两天,出现呕吐现象,并伴有黑便。忍到大年初二,张先生仍觉得不舒服,甚至吐出鲜血。紧急就医后,医生诊断其为“饮酒后剧烈呕吐导致的贲门撕裂伴出血症状”。医生说,这个病症如果情况严重,会引起大出血,出现失血性休克,严重危及生命。
作为读者,读了《宜兴日报》的这则新闻,感觉很是不能理解。一个人喝酒需要喝到什么程度,才会出现如此情况?这个张先生明知自己喝高了,还继续喝,喝到胃出血,这个过程他就不感觉到痛苦与难过吗?真是奇了怪了。
江湖有个传言,说是酒场上“东北虎西北狼,不如江南小绵羊”。意思是说,尽管东北人、西北人喝酒厉害,但是如果坐到一起比拼酒量,东北人与西北人往往喝不过江南人。江南人看起来不温不火的,不像北方人喝酒大呼小叫,但是真要喝起来,一杯接一杯,往往能把北方人干趴下。
无锡宜兴一带,属于名副其实的“江南小绵羊”,厉害归厉害,但像张先生这样“喝吐血”的,还是相当罕见的。
试想一下,大年夜与大年初一,聚会的一定是最亲近的家人亲戚朋友,这样的人聚到一起,以团圆饭为最终目的,适当喝点酒助助兴。这与商务宴请、江湖聚会的场合大不相同。在一般“酒场”上可能需要拼酒,在“家宴”上有何道理拼酒?说明这个张先生平时就是好酒之人,一喝起来就“嗨”,然后不由自主就过量了。
作为酒量一般之人,一般白酒喝到二两,啤酒喝到两瓶,就已经头晕,再喝下去就倍觉难过。而张先生这样的人,却越喝越兴奋,他的这种表现,一般人确实难以理解。
酒品好,酒风好,应当以适度为宜,超量到吐血,那就过了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