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副食品,一直长期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最近大家比较关注《啤酒瓶》国家标准正在向WTO通报,小编从网上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3月13日,中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一项对外TBT(技术贸易壁垒)通报,编号G/TBT/N/1406,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啤酒瓶》通报文件。通报目的及理由包括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等。该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通报后60天。
关于TBT是Technical Barriers of Trade的简称,意思是技术贸易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种,近年来非常流行,通常由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表现形式。
根据WTO有关协议规定,各成员国在制定或修订现行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及措施时,如缺乏国际标准或与有关国际标准不一致,并且可能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有明显影响时,必须在法规批准60天前向WTO秘书处通报,给予其他成员国一定的评议时间并尽可能考虑它们的合TBT通报制度理意见。TBT/SPS紧急措施通报工作可在法规生效的同时进行,不留征求意见期,但必须在通报中说明采取紧急措施的正当理由。这种通报咨询制度除了沟通信息外,还有更进一步的意义,即技术协调。通报是为了技术信息的沟通,咨询是为了技术要求的协调。
WTO要求成员国设立通报咨询点,我国的通报咨询点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TBT/SPS通报咨询中心。通报咨询中心负责接收各成员国的TBT/SPS通报;解答WTO各成员提出的有关中国TBT/SPS方面的问题;并应要求提供相应文件;代表中国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和个人向其他WTO成员进行咨询;同时,进行检验检疫标准和技术法规研究。
标准修订背景
自2001年12月,GB 4544-1996《啤酒瓶》国家标准修订以来,起草组对标准修改稿中的部分条款一直存在分歧,以致于修订工作未能按计划进行。
2015年-2018年,中国酒业协会携主要啤酒企业与中国日用玻璃协会等多家标准修订单位,经过讨论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于2018年7月完成标准审定,并将报批稿提交国家工信部和国家标准委报批。
2019年6月14日,工信部对包括GB 4544《啤酒瓶》国家标准在内的4项国家标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为进一步提高该标准在啤酒行业的适用性,切实满足啤酒企业发展需求,协会于7月10日在北京召集啤酒企业代表就《啤酒瓶》国家标准报批公示稿进行座谈讨论,同时收集了企业意见,向相关部门反馈。
根据TBT通报制度,需要通报的法规必须在批准60天前完成通报。待WTO通报审议周期结束,《啤酒瓶》国家标准将进入审批程序,有望在今年正式发布。